研讨发言: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思路

更新时间:2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个管理”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通过融合互促,一体推进,统一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以业务管理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明确

业务管理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保障。业务管理侧重于宏观的管理,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深度分析研判、紧盯重点环节,实现业务管理科学化,以业务管理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明确。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转变陈旧思维。“一取消三不再”绝不是放弃考核,而是更加注重通过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扭转“重办案轻管理”的陈旧思维。引导干警树立“好的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抓稳抓牢业务管理这一重要统领,实现宏观上方向更明确。

二是深度分析研判,服务科学决策。持续优化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模式,将简单的“数据研判”转向更全面的“质效研判”,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机构的引领作用,通过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围绕落实各类专项活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本地办案特色、办案成效、问题情况等的分析研判,形成有价值、有份量、有影响的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成果。坚持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着力开展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工作等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动态化呈现,切实服务好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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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质量管理为手段,实现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

质量管理贯穿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构筑管案与管人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侧重于结果的管理,通过加强管理结果运用,将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强化基层院建设,做实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管理,引导干警切实做到“三个善于”,实现检察工作最基本的价值追求,树立检察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

一是加强管理结果运用,提升办案质效。检察长和检委会抓好宏观管理,各部门抓好部门管理,案管部门抓好专门管理,构建“大管理”格局,将宏观的业务管理和微观的质量管理相结合,把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反向审视等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各办案部门,定期制作专项通报,督促检察官对照问题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确保“评查—反馈—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是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将对案件的管理结果与对人的管理有效挂钩,在激励与惩戒中,在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中,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激励机制,既从“三个管理”上着力,也从人的管理上下功夫,发挥制度激励引导作用。落实落细司法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职能双向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从“案”到“人”的监督衔接。

三是强化基层院建设,抓队伍素能培养。以锻造专业化人才为抓手,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着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干警跨业务条线开展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学习分享会,增加知识储备;立足办案实际,组织岗位练兵、案例分析,培养推荐干警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强化业务素能;分业务条线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引导干警自觉在办案中深刻理解并始终坚持“三个善于”,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