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的x月x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共同的遗产”,就是说文化遗产是大家共同的、全民的。联合国有一个“世界遗产委员会”,把各国重要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以及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称之为“人类遗产”、“世界遗产”。可见保护文化遗产的理念多么重要,可以说这是一种时代精神。我们x是一个文脉悠悠的千年古县,到底还有多少文化遗产呢?前些时候,我们搞了一次文化遗产专题调研,对我县优美的自然生态和悠久的历史文化有了进一步的新的认识。x现在有x墓、x书院、x岩石刻三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x书铺街、x等四处市级文保单位;还有x“忠义世家”牌坊、x“圣裔”牌坊、x红一方面军司令部旧址等x处县级文保单位。这次调研我们还发现了几十处古人不惜工本的美仑美奂的古代建筑,大量精致绝伦的木雕石刻,如x下宋的x行宫,x岐山的官厅等,其文化内涵深厚,积淀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地域、情感的信息,是x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很多村落环境优美,青山碧波,小桥流水,老树翠竹,是x人民共同的自然遗产,这其间又蕴含了各种村风民俗、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乡土灯彩等等非物质性的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相得益彰,和谐合一,构成了我们x深厚的文化底蕴。x别名“绣谷”——锦绣之谷,光这个诗意的名字就说明了它山川之美,文化之美。古往今来,x人民创造的这些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先人留给我们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是x这方热土养育的物质创造和审美创造,是我们的文化根脉所在,它有着极大的亲和力与凝聚力,是我们永不过时的资源和财富。
二、正视发展现实,充分警惕当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和社会发展,我县的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也正受到严重的威胁,不少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正在逐渐变得面目全非,有的还面临消亡的危险。很多地方古村格局被破坏,古代民居民宅无人居住,任凭漏雨倒塌;还有人眼光短浅拆卖古建筑里的砖雕石刻、木雕花窗;甚至整体卖掉祖宗留下来的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牌坊、祠堂、戏台、民宅等等;据反映,外省有人在我县大肆收购精美的古代建筑,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县已被迁运出境的明清房屋就有x栋之多,这些都是我县古建筑中的精品。同时,农村偷盗古建筑构件之风长期存在,不法文物贩子勾结不法之徒,肆无忌惮地偷盗木雕石刻,盗掘古墓,对我县文物破坏极大,已经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种态势非常严重,如果听之任之,可以想见,若干年后,原汁原味的古代村落将如凤毛麟角,极为难见,而承载历史信息与传统文化的祠堂、门楼、牌坊、老屋,将离我们愈来愈远,愈来愈陌生。一个地方,一个民族丢掉自己的历史文化,卖掉自己的文化遗产,无异于挖掉自己的文化根基,这是很可悲的。同志们,经济落后,我们可以赶上去;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毁了一件就少了一件,文化遗产的消失是不可弥补的,是永远的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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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文物保护的执法强度,同时做好相关的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我们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作为纲领性的文件,努力贯彻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任何违背文物保护法的言行作斗争。同时也配套一些地方性的相关制度,如明令禁止贩卖古建构件、石刻牌匾、花板石雕等文物出境;在划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地方,禁止乱拆乱建,保护传统风貌;凡破坏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拆毁已挂牌的文物保护点的,必须予以经济制裁,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以使文物保护原则落到实处。同时我建议文物丰富的乡村可以建立群众性的保护机构,订立相关的村规民约,使这一工作依法管理,按章管理。
第四,加大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挖坟盗墓、偷盗民间古建构件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宽贷。文物行政执法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加强力量,使之有责有权,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
第五,在乡村振兴建设中要注意保护地方文化遗产。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如火如荼地实施着。农村是我国文化发祥地,文化遗产较多地散落在广大农村,建设新农村如果随意拆除古建筑,破坏地方的文化个性,千村一面,那就造成了没有生命力,没有历史根基的浅薄的农村了,所以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优秀的文化遗产,调动民力,激发民智,尽可能好地保护地方文化遗产,彰显地方个性文化的魅力。
第六,各级政府要增加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地用好每一分钱。文物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负起责任来,认真的开展文物普查,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建立x县文化遗产名录,采取各种方法对文化遗产实施有效的保护。要以自己勤奋的工作,亲力亲为,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亲力亲为。要在考古发掘、文物研究、古村保护等等方面,做出成绩来。今后凡在生产或基建中发现文物,一定要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同志们,文物保护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持久的大计,是我们肩负的一种历史责任,这种责任是时代赋予的,是我们厚重的传统文化赋予的。我们责无旁贷,一定要担当起来。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