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及实现路径

更新时间: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老龄化城乡倒置格局呼唤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当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类型多样,其模式运作的重要内生动力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统筹领导力、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与财政集约利用的同步发力、文化传统浸润与乡土社会网络催生出的互助力、农户资产禀赋的高效转化与集体经济发展需求的相互作用力。不过,现阶段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仍有不足,突出表现在人口要素支撑不足、农村基层组织发展参差不齐、养老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养老服务资源存在错配、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监管困难等。为此,需要从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化进程、挖掘在地资源、构建多主体共建共治机制等方面来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由于总和生育率快速下降、平均预期寿命稳步提升、人口城乡迁移与流动持续活跃等因素引起的人口结构变化,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逐渐加速且程度不断加深。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分别高于城镇7.99和6.61个百分点。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呈现出速度快于城镇、家庭日趋小型化和空巢化、老年人失能率和无人照料率高于城镇水平、区域间老龄化差异增大等突出特征。近年来,党和国家密切关注农村养老问题,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出台,其中第二章第七节专门针对农村养老服务作出重要指导,将农村养老服务与老年人福祉提升融入经济社会全局进行整体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4年5月,民政部联合21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针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专项部署。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将有利于缓解农村老年人“无人照护”“养老难”“服务难”等困境,但是构建具有内生动力的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仍有待更多的实践探索。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及其运作机制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按照主导力量、覆盖范围、输送系统、资金来源四个维度作为主要标准大体可分为政府主导、组织化社会力量主导、依托市场机制、依托非正式照料,以及多方主体合作五种模式。

一是政府主导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养老福利中的角色经历了从相对收缩到适度回归的转变,不同程度地承担起服务提供、资金筹集、制度约束等福利责任。这一模式以财政拨款为资金来源,覆盖范围兼具普惠性与选择性,既旨在满足全体农村老年人基础性的养老需求,也包括面向特殊困难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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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总体框架。第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投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第二,鼓励社会化力量进驻农村,发挥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作用,提供便捷可及的高质量农村养老普惠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引导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并融入社会资本,针对农村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开展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向全天候、多样化、层次化发展。第三,从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全局的角度出发,着力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区域不平衡问题。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区等地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配置财政资源,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在不同区域实现均衡、有序发展。以养老服务均等化与公平化水平的提升,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夯实资源与经验基础,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

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引领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支部委员会是将党的各项要求转化为乡村具体实践、推动乡村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主体,在具备国家治理合法性身份的同时熟悉当地社情民情,在村庄民众中通常有较高的威信与影响力,这意味着基层党组织干部的思维与行动会对村民发展和使用养老服务产生直接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因此,应全方位考察和分析不同地区在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优势与劣势,进而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投入资源、优化养老模式,同时妥善留置权责空间,明晰其推行因地制宜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可调动的资源并将其透明化。同时,为缓解基层党组织事务繁杂的压力,补充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可以设置相应的农村助老岗位,招聘村民、周边志愿者开展探访助老服务,与现有的党建引领的养老互助队伍有机整合,提供职业补贴。此外,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奖励服务对象回馈良好的养老服务供给基层政府、党组织及其成员。

将养老产业融入银发经济全局,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市场活力。不同年龄阶段、健康状况、经济水平的农村老年人,其养老服务需求也各有差异,立足这一现实情况,我们应当把握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时代契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发展完善。注重挖掘养老产业市场新需求,充分研判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普遍的养老服务需求、消费观念与服务购买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村际联合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园,吸引医疗康复、家政服务、心理慰藉、远程教育、文创旅游等各类型的养老服务企业入驻,结合本地特色开发“中低消费、优质服务”的项目,提供符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经济承受范围的服务,通过老年人规模化的知晓和使用来培育知名品牌和增强集群效应,实现养老服务与区域经济增长的互惠互利,从供给者和使用者两方主体、市场和民生两个领域激发养老服务的创新动力。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产业的起步更加艰难,政府需要更大力度地予以扶持,出台优惠性财政政策,如减免税费,并配合货币政策,如提供小额低息贷款等低门槛融资服务,为养老服务产业营造宽松友好的成长环境,提振市场主体进取创新的信心。

发挥在地资源优势,借助社会资本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秉持资产为本的视角挖掘村落在地资源,有利于尽其所长,规避因复制不适配的模式产生的试错成本,且将主动权与独立性交给村民,形成内部自主参与的可持续机制。一方面,激活乡村熟人社会的自治功能,以乡土社会的熟人网络为依托培育互助队伍,弘扬互惠、孝亲、敬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与党建引领、农村助老岗位相结合,建立表彰和激励机制,扩大互助养老的统筹动员力。另一方面,搭建供农村老年人自主创造和转化养老服务资源的平台,丰富其获得服务的渠道。不少农村老年人掌握诸如手工、烹饪、园艺等技能甚至是“绝活”,应进一步发掘蕴藏在老年群体之中的无形“资产”并为其创造展示与分享的数字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将老年群体自主创造和转化的养老服务资源融入集体经济发展之中,助力集体经济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增加收益来源,可以将收益用于改善乡村养老设施或发放补助,以群体福祉、社区福祉的提升强化并放大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实践创新的内在动力。

构建多主体互融共建的供给机制,营造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积极环境。一方面,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理念,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等多方主体合作的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在强调政府主导和强化家庭功能之外,给予社会力量介入农村养老服务的自由空间,重视发挥志愿力量对农村养老服务创新的作用,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推广“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新模式,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引入外部志愿者。全面开放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完善支持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健全农村多路径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给予开拓养老服务的新内容与新方法的制度动力。支持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发展、普惠式发展。建立和完善家庭友好型支持政策,提升家庭照料者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福利,提供家庭关系相关的社区服务,汇聚家庭照料的内源动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引导民众由家庭到社区再到社会,将老龄友好理念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