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决维护总书记核心地位及党中央权威,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的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补充精神、把稳思想;树立底线思维,从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高度,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思想引领
加强政治教育与引领,使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清除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确保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定对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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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同等重要性来安排、部署和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有效推进。
(二)健全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统筹好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主责主业,找准意识形态工作定位,增进共识、坚定信心、鼓舞干劲,为推动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思想氛围、舆论氛围。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岗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责任,用好奖惩机制
落实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纠错问责,将意识形态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