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总书记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多次就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作出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等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改革发展指明重点和方向。慈心为民,善举济世。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慈善事业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审视谋划,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坚持以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引
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慈善事业的价值立场、目标任务、动力源泉、路径方法等,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深刻阐明慈善事业是全体人民广泛参与的事业。“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这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总书记同志在《之江新语》中的两句话。早在福建工作期间,总书记同志就资助了平潭县贫困女孩林冬梅。直到今天,林冬梅还记得,30多年前的那一天,习叔叔冒雨到她家里看望,和蔼地对她说:“你好好地努力学习,不用担心学费交不起,我就是来帮助你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当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搭把手、出份力,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感受善的力量”,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慈善事业是全体人民广泛参与的事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关于“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主张。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协助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刻阐明慈善事业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上向善的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休戚与共、血脉相连的重要纽带。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历来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倡导“兼善天下”、“利济苍生”,强调“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慈善事业必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要深入挖掘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慈善事业发展壮大的土壤,积极营造有利于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社会氛围,让慈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深刻阐明慈善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功能作用。总书记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慈善事业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推动作用。我们要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形成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推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更好发挥作用,助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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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把好慈善事业正确方向。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引领广大慈善事业参与者与党同心同德、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同向同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慈善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
健全法制体系,提高慈善事业法治水平。始终将完善慈善法制体系作为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立足基本国情,研究制定适应慈善发展现实需要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推动出台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制定、修订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慈善财产保值增值等慈善法配套法规政策。推动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加强基金会监督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提升服务能力,发挥慈善事业积极作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强化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研究建立慈善事业参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助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鼓励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慈善交流与合作,提高慈善事业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方面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规范监督管理,提升慈善领域治理能力。紧紧抓住慈善事业公信力这个“牛鼻子”,建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慈善事业综合监管格局。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加强基层慈善工作力量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防范和化解慈善领域风险隐患。加强慈善组织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明确职业发展路径和方向,增强慈善行业人才吸引力。
强化研究宣传,大力传播弘扬慈善文化。将慈善文化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弘扬慈善文化。坚持尊重慈善事业发展规律,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强化慈善基础研究,推进慈善文化和慈善教育体系建设,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