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学习深度不足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停留在表面,只了解大致内容,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没有将其与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紧密结合。在日常学习中,部分党员只是泛泛地阅读相关文件和资料,对于规定背后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具体要求没有进行深入探究。例如,在学习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的规定时,仅仅知道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但对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及如何在实际调研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缺乏深入的思考和实践。
参加集中学习时态度不够认真,敷衍了事,课后没有主动进行自我学习和巩固,导致对相关规定理解不透彻。在集中学习过程中,有些党员人在心不在,玩手机、开小差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在课后,更是缺乏自主学习的意识,没有主动去查阅相关资料、深入领会规定精神。这就使得他们在面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时,无法准确运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纪律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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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制度执行不到位
对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办事,擅自简化手续、降低标准。例如,在财务报销制度方面,一些干部为了方便自己,违反规定报销不合理的费用。
在工作中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事,擅自简化手续,导致工作出现失误和漏洞。部分党员干部在处理业务时,为了追求速度和效率,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操作,导致工作出现失误和漏洞。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给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二)监督意识淡薄
对身边党员干部的违规行为缺乏监督意识,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甚至知情不报。一些党员干部对身边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他们认为监督是上级领导或者纪检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这种行为使得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容易形成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