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夜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高就业率、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全省“夜经济”发展作出专门部署,我市也将“夜经济”作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推进我市“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市商务局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并按市政府领导意见,对全市“夜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和实地走访,学习考察南京、杭州等国内“夜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先进经验,分析我市“夜经济”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形成报告如下。
一、国内先进地区发展“夜经济”的做法和经验
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夜经济”市场规模2018年达到228592.2亿元,随着各地政府对“夜经济”扶持力度加大、夜间消费场所的服务市场增加等,“夜经济”发展规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预计将在2020年突破30万亿元。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济南、天津、南京、青岛等多地纷纷出台系列措施推进“夜经济”发展。
(一)各地发展“夜经济”的主要做法
南京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夜之金陵”品牌的实施方案》,分别从夜购金陵、夜食金陵、夜宿金陵、夜游金陵、夜娱金陵、夜读金陵、夜健金陵等7个方面打造“夜之金陵”品牌,提出了“着力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促进活动”、“培育夜间旅游演艺主体”等11项具体措施。重点引导夜间经济向7类区域集中,分别是: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区域、城市休闲功能区、有消费传统的背街小巷、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此外,南京市梳理出27个夜间经济试点区域,其中,既有长江路及1912街区、夫子庙—老门东片区、湖南路—山西路片区等基础较好、已经有一定名气的区域,也有新街口—太平南路片区、下关滨江区域等需要大力培育的区域。在这些试点区域里鼓励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风味小吃、时尚酒吧、精品购物等业态开展夜间经济主题活动和品牌创建。为了让工作落到实处,南京市引入考核机制,要求各区政府加强对夜间经济试点区域、认定的夜间经济街区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的工作考核。同时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在公共交通方面,由交通部门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列入夜间经济试点的区域,美化夜市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的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城市路灯网,相关费用由现行财政承担。在停车方面,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梳理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情况,推动夜间向社会开放。
杭州市发展“夜经济”启动较早,早在2006年,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就发布了《杭州市夜间娱乐休闲生活发展报告》,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推动夜间旅游休闲发展的序幕。从2010年开始,杭州围绕推进“购物天堂o美食之都”建设的目标,启动了拓展夜间经济、打造“夜杭州”品牌的系列工程,培育成果显著。出台政策鼓励扶持夜市发展,花三年时间,打造19条各具特色的夜市街,基本覆盖杭州城,原则上一个城区设置一条美食夜市街,总量不超过三条,摊档总规模一般不少于80家。除了餐饮,印象西湖、钱塘江灯光秀等夜间旅游、以及观影、文艺演出等也是人气十足。为了鼓励夜市发展,夜市经营性电费和水费都按民用标准缴纳;凡属夜市范围内,为烘托美化夜市街景而设置的路灯、过街灯、地灯、公益性广告等非经营性用电由政府承担。夜市举办者最高奖励200万元。杭州市加快形成城市核心商贸区和若干商圈;大力引进国际品牌;融入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双铁”商圈新亮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境外游客购物退税试点;深化振兴“老字号”品牌;推出杭州“夜明珠”品牌;打造运河灯光、延长商场营业时间、增加夜观光公交线路。2017年,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等十大行业被列为“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从资源角度看,杭州以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为基础的城市休闲产品丰富。经过多年培育,呈现产品成熟度高、市场认可度高、游客满意度高的“三高”局面,夜间消费潜力巨大。这些都为杭州旅游“夜经济”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产业基础,使杭州旅游“夜经济”发展后劲十足。总体来说,杭州产品开发成熟:夜间演艺产品叫好叫座,国内外美誉度高;文化底蕴深厚;小资餐厅价格亲民、生意红火;低中高价位的购物场所休闲消费氛围初步形成;杭州十大特色酒吧潮人云集,夜时尚指数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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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挖掘文化特色和夜场旅游潜能,支持博物馆等文化旅游服务机构延时开放,设计精品夜游线路。鼓励企业开展音乐节、帐篷节等夜间消夏避暑活动。同时,积极培育“网红直播”等新型娱乐消费模式,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为夜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学习借鉴《印象西湖》《印象o刘三姐》等山水实景夜间歌舞产品,突出XX的历史和文化,满足游客的求知欲望,精心打造一台标志性的本土歌舞节目,使之成为城市夜间文化的金字招牌和最大亮点。鼓励夜间开放运动场馆、博物馆、图书馆、书画市场等场馆,支持特定开放运动场所新设篮球架、新建乒乓球台等运动设施。推动四季越野滑雪场加快完善设施功能,并积极开展夜间体验服务项目。利用体育场馆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激发全民运动活力,提升全民健康指数,促进夜间体育消费。
(四)加强夜经济政策资金扶持。
对商贸企业延时营业、博物场馆延时开放、影院增设夜场、购置运动设施等相关“夜经济”试点内容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对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旅游节庆活动、文体演出或赛事活动、地域文创产品或品牌产品展销活动等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对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的公交、自来水、电力、安保等行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五)加强夜经济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AAA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依托文化资源,针对夜文化消费特点,创排体现本土特色、富有时代感、大众化的演艺精品。改变群众对夜间活动的偏见,培育群众夜间文化消费习惯,营造健康的夜间文化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