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五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市财政工作实际编制,主要分析财政经济发展形势,阐明“十五五”时期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助力加快建设美丽、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一、“十五五”时期市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异常艰巨的财政工作任务,特别是2025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克难奋进、担当作为,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17年和2019年,两次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2019年被人社部、财政部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坚持以“政”领“财”,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得到彰显。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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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队伍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大局,立足财政事业长期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绩实干、担当作为,公道正派,建立完善科学的选贤任能机制。持续加大后备干部、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力度,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
政治锤炼、专业历练和实践磨练,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财政政策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社会稳定、就业、收入分配等政策的协调协同,不断优化政策组合。强化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结合财力状况和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建立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规划确定的财政改革和发展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明确工作责任、进度和时间要求。加强宣传解读,完善动态衔接机制,将财政规划与各类行动计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机制,结合监测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策、优化工作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完成“十五五”各项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