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乃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挺进的关键之年,亦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绝对忠诚。现将全年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铸魂固本坚定理想信念
始终将强化理论武装视作必修课,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政治忠诚融入血脉、铸入灵魂,矢志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于常学常新中领悟思想伟力,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引实践、推动工作。
(一)坚持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年参加集体学习共X次,参与交流研讨X次,撰写心得体会X篇,在学思践悟中夯实思想根基。深学细悟《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论述摘编》《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重要书籍,领悟作风建设的时代要求,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注重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融会贯通,坚持用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确保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时,能够站稳脚跟,不迷失方向。
(二)坚持严守纪律规矩。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的重中之重是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正确履行职责,做到不乱作为、不随意干预。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时,坚持原则,依规依法办理,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工作中明确职责边界,不越位,不越权,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学习提高,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警示常在。带头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全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X次,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此处隐藏3116字,下载后查看---
(二)用好警示案例,筑牢思想防线。踊跃参与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全年组织并参与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活动共计X场次。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敬畏之心。主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共计X人次,对新任职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共计X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接受党组织监督,及时纠正思想、行为偏差,认真对待批评与建议,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三)涵养优良家风,涵养廉洁正气。重视家风建设,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家风,教育引导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明事理、辨是非,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对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禁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杜绝干预办案、打探案情。注重家庭美德建设,营造和谐清廉的家庭氛围,以良好家风涵养廉洁正气,为履职担当提供坚实的家庭支撑。自觉将个人行为置于党组织、干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之下,虚心接受意见,主动接受批评监督,做到心存敬畏、言有顾忌、行有约束。
四、深刻检视不足,清醒认识差距
对照上级要求与群众期望,反思全年工作,仍存在差距与不足,比如,理论学习系统性与深度不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呈“上热中温下冷”态势,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需进一步细化实化;党风廉政教育形式与载体缺乏创新,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增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持续深化。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总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常学常新、学用结合,深刻学习领会其中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在落实工作上履职尽责。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要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监督执纪业务中,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纪检监察建议,并充分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从严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三是在案件办理上依法依规。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作用,尤其要密切关注涉及民生民利的政策落实落地环节,担当履职、积极作为,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通过监督执纪工作获得更多可感可及的实惠。四是在正身律己上持续从严。始终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坚韧和执着,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加强家风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