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与稳定大局。全市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的新时代文化的战略部署。我们将紧紧围绕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视察本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国GCD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为镜鉴,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工作核心在于将党的创新理论深度融入民政业务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是筑牢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确保全市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为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稳固的政治根基。
一、聚焦政治方向与理论武装,构建思想引领的坚实根基
1.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贯通性落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将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养老育幼等民政领域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学习的核心在于实现从“传达学习”到“研究落实”的闭环。我们将建立“知、督、促”与“回头看”相结合的机制,每季度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视是否将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设计、项目安排和工作举措。例如,在制定“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时,必须将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基层治理现代化等战略思想作为规划的灵魂主线,进行专题研讨和对接细化。通过这种贯通式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其内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笃定前行。
2.构建分层分类的理论武装体系,实现全员覆盖。理论武装必须克服“上下一般粗”的问题,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职工实施精准化教育。对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重点在于提升战略思维和理论转化能力,通过举办“民政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民政“十五五”发展深度融合等议题进行深度学习与研讨。对于中层业务骨干,侧重政策解读与执行力培养,开展“政策前沿与实务创新”系列讲座,将党的创新理论分解落实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具体业务的政策完善中。对于一线窗口和基层服务人员,则强化服务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编制《民政为民服务言行指引》,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转化为热情、规范、高效的服务行为。同时,利用线上学习平台,打造“民政云课堂”,推送微党课、政策动漫解读等学习产品,确保理论学习的时效性与覆盖面,让党的声音穿透层级、抵达末梢。
3.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课题研究,推动学用转化。理论学习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应用。2026年,我们将设立“民政工作思想政治引领”专项研究课题,鼓励并组织力量,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如何嵌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社会救助中的思想政治引导方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文化认同路径”等现实命题进行深入调研。研究成果不仅要形成理论文章,更要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指南、培训教材或政策建议。例如,针对养老机构,可研究制定《机构内老年人思想政治引导与服务融合工作规范》;针对社区治理,可总结提炼“党建引领下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模式”。通过以研促学、以学促干,切实解决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将思想引领力有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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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意识形态工作涉及面广,不能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必须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政法、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处置机制。在应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舆情或风险事件时,确保能够快速联动、形成合力。在社会组织管理、殡葬市场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排查等领域,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也要加强对区县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通过召开片区会、现场观摩、下发工作指引等方式,传导压力、交流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上下贯通、整体提升。
六、聚焦责任压实与成效保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21.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与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覆盖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理论学习是否深入、风险排查是否到位、阵地管理是否严格、责任落实是否有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期满后,进行“回头看”复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通过“检查-反馈-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推动问题真解决、工作真落实。
22.将意识形态纪律要求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意识形态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规定,明确意识形态领域的“红线”和“底线”。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网络空间的言论表现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发表同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传播政治谣言、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把严明意识形态纪律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维护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抓手。
23.深化民政领域廉政警示教育与风险防控。民政资金多是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廉政风险与意识形态风险往往交织。要持续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慈善公益、福彩发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民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案例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思想根源问题,推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将意识形态的堤坝与廉政的防线一同筑牢,实现风腐同查同治。
24.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创新激励与长效保障机制。为激发基层首创精神,设立“民政意识形态工作创新实践奖”,对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阵地管理、风险化解、文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出行之有效新方法、新路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其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理论学习、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舆情监测等方面的必要投入。探索建立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特点的激励关怀机制,对长期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培训深造等方面给予倾斜,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环境,保障这项工作能够持之以恒、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