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近期,通过参加“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谋划十五五”笃学践行专项行动专题研讨,并再次深入系统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我深受教育、感触颇深。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从政者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格局境界。对于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更关乎政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关乎党执政根基的巩固。结合此次研讨交流和个人思考,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求,筑牢“为谁创造业绩”的思想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解决“为谁创造业绩”这一根本性问题。总书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指出,GCD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标尺。

第一,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将对党忠诚融入政绩追求。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们所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必须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意味着,在谋划推进政法工作时,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考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领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任何脱离党的领导的所谓“政绩”,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政法系统的政绩,首先要看是否有效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是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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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讨将“树立正确政绩观”与“科学谋划十五五”紧密结合,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政法工作肩负着光荣使命和繁重任务。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全市政法工作,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

第一,要在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成效中校准政绩坐标。谋划未来,首先要回顾过去。我们要对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客观、深入地梳理总结全市政法系统在维护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不足。这个总结评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政绩观的检验。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支撑,既充分肯定成绩,也不回避问题。通过总结评估,看清楚哪些是符合规律、群众欢迎的实绩,哪些是华而不实、甚至劳民伤财的虚功,从而为我们谋划“十五五”提供镜鉴,确保未来的工作方向更明、路径更优、举措更实。

第二,要在精准把握大局大势中找准政法工作方位。谋划“十五五”,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深刻把握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把握我市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战略定位。要聚焦“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分析未来五年政法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发展机遇,明确“十五五”时期全市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确保我们的规划建议既体现战略前瞻性,又具有现实针对性;既服务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又契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既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能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第三,要在践行正确政绩观中推动“十五五”蓝图落地落实。规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蓝图,如果落实中政绩观出现偏差,也可能走样变形。因此,必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于“十五五”政法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推进规划落实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着眼于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科学施策,稳扎稳打。要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将群众评价、专业评估、多方评议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创造出实实在在、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优良政绩。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永恒的课题。作为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持续深化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履职尽责各环节。要以此次专题研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全市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政法业绩,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更大的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