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一系列惠企纾困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撑。但在实际运行中,民营企业仍面临政策落地不够精准、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要素成本偏高、法治保障有待加强、转型升级压力较大等现实难题,企业发展的预期与信心仍需进一步提振。
作为政协委员,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认真倾听企业所思所盼,现就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始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稳就业保民生的“主渠道”。民营企业吸纳了绝大多数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是群众增收致富、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是促创新增活力的“强引擎”。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反应敏捷,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策源地,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完善等方面持续发力,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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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厘清政商交往边界。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干部主动服务企业,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2.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服务保障,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先进事迹,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正向激励。对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推动企业与社会协同发展。
民营经济兴则经济兴,民营经济强则国家强。解决民营企业所思所盼,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向。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同时,期待广大民营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坚守主业、深耕实业,加强自主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