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范围内正式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总要求,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要安排。总书记总书记在2026年2月北京考察时明确强调:“‘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作为乡镇,我们是党在基层的“神经末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政绩观正不正、准不准,直接关系到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上千家万户的冷暖,直接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今天,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结合乡镇工作实际,从六个维度与大家深入交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把群众口碑作为政绩第一标准

政绩观的核心,说到底是“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总书记总书记讲得十分透彻:“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这句话放在乡镇工作中,有着最直接、最朴素的意义——我们的一切工作成效,最终要由坐在院坝里的老百姓来评判,而不是靠汇报材料里的数字来衡量。

(一)人民至上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根本经验。从革命战争年代的土地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艰苦创业,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发展,中国GCD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入新时代,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立为治国理政的根本理念,把“为民造福”确立为最大政绩,这是对党的百年奋斗经验的最深刻总结。我们在乡镇工作,面对的是最基层的群众,承担的是最具体的民生事务,人民至上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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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总书记总书记说过:“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这段话,是正确政绩观最精辟的概括,也是我们每一位乡镇干部应当终身铭记的从政准则。

当前,我们正处于“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深刻变革,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这是我们大有作为的时代,也是对我们政绩观的一次深刻检验。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是走过场、做样子,而是一场触及灵魂的思想洗礼,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

我们要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坚决纠治违背新发展理念、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漠视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每个时代都要做出每个时代的事情来。做得好、做得坏,贡献大、贡献小,青史可鉴啊!GCD人一定要为人民做好事。”总书记总书记这句话,道出了为政者最朴素、最深刻的道理。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用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书写出无愧于这个时代、无愧于脚下这片土地的精彩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