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支持帮助下,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凝心聚力、担当尽责,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增收节支、保障民生、服务发展、防范风险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

一、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增收提效实现进位,财政运行量质齐升。深入推进“增财力强保障”专项行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34亿元,可比增长6.1%,增幅排名全省第7,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年初既定目标3.1、4.1个百分点,财政自给率提高4.17个百分点,收入总量和增速实现双“进位”。税收结构持续优化。税收可比增长9.1%,增速排名全省第1,税收占比升至56.2%,较2024年提高9.9个百分点,其中“四税”收入可比增长13.7%,增幅排名全省第3,超额完成省财政厅下达的基数任务。财政支出精准发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6.3亿元,同比增长4.4%,高于全省平均3.3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完成295.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近八成,教育、社保、卫健、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保持正增长,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得到全额保障。

(二)聚焦发展精准施策,实体根基持续夯实。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全年收到上级资金150.79亿元,同比增长11.7%,连续三年获大额中央专项资金,成功争取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6.16亿元、矿山生态修复中央资金3亿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资金1.5亿元。扩内需促消费成效明显。用好用足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拉动汽车、家电等内需消费超21亿元。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产业发展保障有力。统筹13.80亿元保障“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安排27.03亿元精准支持重点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服务产业建设“大会战”。生态投入有效保障。统筹资金14.8亿元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超额完成林分优化、新造林抚育和县镇村绿化任务。

(三)坚守初心保障民生,群众福祉不断增进。就业优先战略落地见效。统筹专项资金1.13亿元促进高质量就业、支持高素质人才建设及技工教育发展。教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成教育支出77.89亿元,市、县(区)均完成考核要求,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足额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实现学段延伸。社会保障体系持续织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残疾人补贴提标政策,稳步提高医保、养老保险待遇,足额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坚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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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支撑XX绿色崛起。激活市场消费活力。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用足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促消费补助资金,围绕重要节点引导开展消费季活动,深挖文旅消费潜力,联合文旅部门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打好文旅消费“组合拳”。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精准投向省市重大项目和补短板、利长远领域,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加强财金联动、投债贷联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做好“一湖一县一盆地”等重大任务资金要素保障。支持产业体系建设。围绕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XX样板,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政策协同,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保障重大产业招商、企业技术改造等需求,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为纵深推进产业建设“大会战”2.0版提供有力支撑。聚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围绕打造城乡融合发展XX样板,加大各类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好“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与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贯通使用,重点向乡村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倾斜。主动对接省级县镇村及片区梯次发展政策,遴选试点县镇村提前谋划规划编制、产业导入和项目储备。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围绕打造“绿富双赢”XX样板,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绿美XX生态建设,重点推动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鼓励文旅产业和三大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四)保障民生福祉,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统筹专项资金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保障,持续抓实稳岗保就业工作,全力稳定就业大局。落实普惠民生政策。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医保养老等普惠性政策,切实保障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教,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全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足额保障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需求,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和孤儿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逐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机制。

(五)防范财政风险,牢牢守住财政安全发展底线。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最优先顺序,严格执行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健全完善县(区)财政运行月度分析研判和动态帮扶机制,确保基层平稳运转。优化政策保障标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合理评估各类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在落实国家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按程序适当优化调整,确保保障范围科学、标准稳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控制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持续巩固隐性债务“清零”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继续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欠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拓宽安全发展空间。在确保债务良性循环、按时还本付息的前提下,鼓励县(区)争取更多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项目资本金,围绕政策导向和发展需求谋划项目,将债务安全空间转化为发展空间。稳步化解暂付款。加大力度统筹结转结余、盘活收回资金,逐步消化历史暂付款。

(六)提升监管效能,健全现代财政治理体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部署,有序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市与县(区)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共同财政事权领域的支出责任,推动市与区财政管理一体化、市与县事权责任科学化。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全面落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选取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构建全流程成本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预算各环节,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实质性挂钩。强化资金全程监管。充分运用“数字财政”平台和政府投资项目穿透式监管系统,聚焦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全过程、全环节实时监管可控。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巡财联动”工作经验,健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等协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七)建强干部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财政队伍。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同频共振。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围绕财政收支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谋划等重点难点,开展精准化、实战化业务培训,安排干部到工作一线、吃劲岗位历练提升,着力培养懂经济、精财税、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预算分配、资金审批等关键岗位靶向防控廉政风险,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充分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