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6-05 来源:网友投稿

围绕“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课题,课题组先后通过在始兴县林业、农业、水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调研,到福建、浙江、江西三省的顺昌、庆元、景宁、遂昌、龙泉、兴国等先行先试县进行考察学习,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先行先试县成功经验和做法

(一)生态保护补偿实现纵向和横向相结合

1.积极对接XX、省相关政策,争取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最大化。纵向生态补偿是指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为生态保护与修复而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如福建省先后实施《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案》《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以县为单位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每年由省级统筹相关部门生态保护资金,2022—2026年省级每年安排5亿元。试点县生态、自然资源、水务、林业、农业等部门,立足当地生态资源积极谋划保护和修复项目,足项争取政策性的转移支付或专项转移支付纵向生态保护补偿。

2.加大保护和监测力度,争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最大化。横向生态补偿是指流域间、区域间的生态补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横向补偿,重要环节在水流域和碳排放等方面做好保护和调查监测。福建省对省内主要流域进行生态保护补偿,结合流域上下游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等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将流域内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奖惩机制,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福建省顺昌县、浙江省遂昌县积极推进碳储汇的数据信息库和碳排放报告等工作,省按照碳排放的配额分配落实区域性的横向补偿。此外,还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来建立输血和造血双轮驱动的补偿长效机制,从而带动生态保护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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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交易机制,促进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主要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用能权、自然资源领域指标交易等。实现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最核心的关键就是解决好“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四难”问题,解决“四难”,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摸清家底,为生态资源“算好账”。始兴生态资源丰富,但也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的现状,为集中收储、整合优化碎片化的生态资源,打通资源变资产通道,建议组建森林、水资源、新能源、农产品、旅游文化等不同类型的专项生态资源中心,对始兴县生态资源分布、质量、保护等级、权属等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确权登记。将零散化、碎片化的生态资源,实施集中储备、规模提升和产业转型,打包成集中连片、优质高效的资产包,形成全县生态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库”数据管理。

二是开展价值核算,为生态资源“确好权”。要持续深度地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生态银行核算服务体系,引入资质权威技术部门,建立服务机构库,为需求方提供专业、可靠的生态资源的核算、认定、咨询、评估服务。

三是有效开展交易,为生态资源“变好现”。为更好地服务生态资源权益的市场化运作,要加快建立生态运营、生态交易机构,主要负责生态资源、生态产品的前期运营指导以及后期的宣传、推介、招商、销售工作。始兴县虽然在林碳汇普惠交易有成功试点,但没有专业网站平台,很有必要建立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设立生态资源交易市场平台,引导各类生态产品、生态资源权益线上交易。如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农村集体产权等交易业务,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网站链接到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四是撬动金融资源,为生态资源“赋好能”。鼓励金融机构、基金公司开展生态融资、抵押贷款、金融保险等创新服务业务,为生态产品开发和运营提供金融、保险业务支持。结合始兴生态资源质量等级,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贷、碳汇贷、新能源(光伏、风力等)、林权贷、水权贷等业务,通过“金融+”打通资源变资产渠道,支持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始兴绿色金融在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专项再贷款政策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始兴县辖内1家企业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支持1.26亿元;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打造“绿色金融支行”2家。2022年末,绿色信贷余额6.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