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公安部部署要求,总结我市交巡警改革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2026年4月28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交巡警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交通管理改革,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警钟长鸣、高度警醒,在统一思想中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极端重要性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的惨痛教训再次警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不能麻痹。
(一)深刻领会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深刻领悟“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是鲜活生命的逝去和家庭的破碎。我们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准则,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准确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必须把事前预防放在首位,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范事故,把安全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而不是等到事故发生了才追悔莫及。三是全面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要求。总书记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必须构建责任清晰、链条完整的责任体系,以严格的问责机制倒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二)清醒认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风险。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平稳,但风险隐患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虽然近年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降幅收窄、反弹压力增大,离“减量控大”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整治不够彻底。重型货车超限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节假日出行高峰、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控压力巨大。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安全设施不足,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交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保有量快速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新的变量和挑战。四是城市交通拥堵和秩序管理任务繁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电动车、共享单车等新型交通工具的管理和服务面临诸多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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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各级公安机关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厘清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职责边界,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失责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交通、应急等多部门在各自领域协同作战。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整合气象、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事故数据、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等多源信息资源,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的全域感知和综合研判。要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通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风险,部署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
(三)强化督导检查和问效问责,确保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隐患排查整改、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倒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区)事故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违法查处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定期通报,在比学赶超中推动责任落实。
同志们,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刻汲取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底线,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