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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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村“两委”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加大治理力度,积极开展村内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活动,努力提高环境质量和群众生活质量。
2、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宣传,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3、实行村干部包社,党员和社干部包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每个院落推选一名院落长,院落长协助社长做好本社范围内环境卫生。
5、实行“门前三包”。门前、围墙外至路沿石边的整个区域的卫生、秩序、路树、林盘、绿化带(池)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的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