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全市党建固本强基行动为契机,结合市国资国企系统实际,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五条原则”、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力抓好“五项工作”、强力实施“八大行动”,按照全面深化、全面破题、全面提升、全面争创和整体推进“四面一体”思路,大力实施组织夯基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固本、强基、提质、创优“四大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以深入开展党建固本强基行动为契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着力推进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工作载体、运行机制、场所建设、基础保障标准化,全面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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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场所保障:按照有党旗、有国旗、有领袖像、有固定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经费、有制度的“九有”标准,采取企业自筹和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设置荣誉栏,宣传革命先烈、先进人物。党务厂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做到与其它群团组织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
八、基本工作保障
36.政策保障: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
37.机构人员保障: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党委一般设立党委办公室等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原则上一个部门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由一个领导分管。选优配齐配强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与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8.经费保障: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国有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按5%的比例上交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