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之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办、国办、中纪委等部委先后出台了30多项廉政新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省市县也相继出台了办法、规定。各地都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为更好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笔者全面梳理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型,每个类型均从表现形式、有关规定、释义及案例进行解读,让监督执纪者明白,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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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现形式:一是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车(如,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等);二是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列举几种常见的形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

2、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

3、党纪条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释义:(按照有关规定理解,无特别的注意点)

5、案例:①2016年1月,张某在从某县副县长提拔到邻县担任县长,其用公款购买了一辆丰田豪华越野车在工作中使用,价值人民币80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配备、购买、使用公务用车错误。②曲某,某市建设局局长,中共党员。2016年2月至5月,曲某先后11次驾驶单位公车送在外地读大学的女儿回校。在组织调查期间,如实坦白自己的问题。曲某的行为构成违规使用公车。公车使用费用应由曲某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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