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工作核心,以提升疾控业务能力为抓手,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夯实基层网底强化医防融合为支撑,系统重塑与XX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27年底,全市疾控机构A等级规范化率达100%,A+及以上等级规范化率达50%,90%的区、县(市)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助力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此处隐藏3606字,下载后查看---

3.健全人员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市、区县(市)两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疾控机构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科研经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疾控机构内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中符合卫生防疫津贴执行范围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

4.加强基层能力培训。培养基层现场流行病学骨干,举办XX市疾控系统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以传染病、慢性病、免疫规划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监管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快速检测设备使用和执法过程规范化培训,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

三、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疾控事业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重点保障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项目、现场处置等支出,落实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和保障,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

本方案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