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政法工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战胜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办成了一批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政法工作整体效能实现历史性跃升。平安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群众安全感连续五年保持在98%以上;法治建设取得突破进展,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成果丰硕,“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覆盖率达100%;政法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队伍素质实现全面提升,纪律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关键在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十五五”时期更复杂的环境和更艰巨的任务,全市政法系统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规律,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贡献力量。
一、“十四五”时期工作完成情况
“十四五”期间,全市政法系统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收官作出了政法贡献。
(一)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政治轮训等形式,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350场次,参训人员达5万余人次,实现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机关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25项具体任务,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细化18项配套制度,完善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健全党的领导机制,提升统筹协调效能。完善党委政法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工作机制,优化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构成,建立健全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政法委述职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市委政法委工作规则》和《市委政法委全体会议议事规则》,明确12类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报告。五年来,市委政法委共召开全体会议42次,研究重要议题186项,制定规范性文件67件,有效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创新建立政法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针对扫黑除恶、打击跨境犯罪、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组建15个专项工作组,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协同办案等方面实现无缝衔接。三是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建强政法战斗堡垒。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政法党建示范工程”,五年内打造100个政法基层党建示范点。优化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审判团队、检察办案组、派出所、司法所等基本单元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在专案组、专案临时机构普遍设立临时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全市政法机关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指引》,明确“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10项标准。加强政法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制度,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树形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应急处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捍卫国家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密防范政治风险,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健全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的工作方案》,明确32项具体任务。持续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管控,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强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建立政法机关与网信、工信等部门协同作战机制,依法查处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的不法行为。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建设32个国家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二是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动态管控能力。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雪亮工程”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全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警情快速响应机制,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同比“十三五”期末分别提升25%和3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市刑事案件破案率较“十三五”期末提升12个百分点,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95%以上。创新完善最小应急单元建设与运行机制,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建立2350个最小应急单元,实现“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5分钟专业处置”。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落实精准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三是创新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23个职能部门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五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受理矛盾纠纷38.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186个重大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涉法涉诉信访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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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完善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清单管理、督查问责、跟踪问效制度,确保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严格执行《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细化配套制度,完善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体系,实现督察巡查全覆盖。健全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政法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加强政法机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政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创新学习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完善政法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二)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完善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应对国家安全重大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完善新型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创新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源头风险防控。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移送、反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防范化解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方式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低碳、金融安全等领域,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完善破产制度,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健全涉外法治体系,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完善国际司法协助体制,加强跨境犯罪打击合作。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市域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突出区域特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五)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优化协同、科学合理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司法人员履职保障机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完善公诉制度和刑事指控体系,健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健全案件分流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完善执行权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完善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机制,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新篇将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政法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而不懈奋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新篇章贡献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