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游玩有序,交通井然,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不发生爆炸案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挤踏事件,不发生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全面排查、加强预警,立足维稳,保障“舞龙灯”民俗活动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舞龙灯”民俗活动安全、健康、文明、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直接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做到“组织活动有审批,安全措施有落实”,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春节期间舞龙灯期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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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善后工作。现场处置组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后群众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信息报道组起草通稿,经街道主要领导签批后,上报相关部门,并密切关注网上舆情。派出所对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春节期间“舞龙灯”民俗活动的社会稳定工作做细做实。
(二)统一部署。各组要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春节期间街道“舞龙灯”民俗活动的稳定工作。春节期间“舞龙灯”重要时间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岗。(三)加强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出现以“舞龙灯”民俗活动为由搞宗族派性、迷信活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人群踩踏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和火灾伤亡事故等。
(四)严格纪律。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甚至违法违纪、激化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员,以及在处置工作中因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造成处置不当,或因迟缓、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