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更新时间:2026-06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以“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既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全县党员干部的一次集中政治体检。总书记总书记强调:“廉洁自律是GCD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从屈原“宁廉洁正直以自清”的千古叩问,到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中对廉洁建设的执着坚守,清正廉洁始终是GCD人的政治本色,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法宝。当前,我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领域资金投入密集,廉洁风险点多面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既要当好党纪国法的“守护者”,更要成为清正廉洁的“示范者”。下面,我结合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和学习体会,与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总书记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廉洁从政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回顾百余年党史,我们党始终把廉洁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们新征程上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从历史维度看,严明廉洁纪律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传家宝”。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廉洁”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建党初期,二大党章专设“经费”一章,明确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监督机制,从源头防范贪腐风险。1926年,中共中央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肃贪文件,彰显了“刀刃向内”的决心。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政府出台《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规定“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谢步升、唐达仁等贪腐分子被严惩,树立了“苏区干部好作风”的鲜明导向。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颁布《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39年至1941年查处贪污案件从件降至件,边区“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廉洁气象与国民党统治区的腐败乱象形成天壤之别。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迅速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受贿被处决,震动全国,彰显了“反腐败没有特殊”的坚定立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提出“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先后出台《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构建起廉洁纪律建设的制度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历史启示我们:什么时候廉洁纪律抓得紧、执行得严,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放松纪律要求,腐败问题就会滋生蔓延,甚至危及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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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觉践行廉洁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遵守廉洁纪律,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条例》规定,从思想、作风、行动上全面检视,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一)以“绝对忠诚”筑牢信仰之基,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宪法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比如,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决不允许跑风漏气、说情干预,决不允许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是坚定理想信念。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照镜子、正衣冠”,从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二)以“自我革命”锤炼过硬作风,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一是严守权力边界。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比如,在线索处置环节,要严格执行集体研判制度,防止“个人说了算”;在审查调查环节,要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严禁逼供、诱供、体罚。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去年,我县纪委监委开展“阳光纪检”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个,这一做法要长期坚持。三是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围猎”诱惑,对“饭局”“牌局”“酒局”保持高度警惕,不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比如,某省纪委监委干部王某因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礼品,最终被“围猎”落马,教训极为深刻。

(三)以“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效能,做敢斗善斗的“带头人”。一是敢于“唱黑脸”。在腐败问题面前不退缩、不手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露头就打。今年,我们将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善于“抓细节”。紧盯“四风”新动向,从一张发票、一顿饭、一份礼品等“小事”抓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比如,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某单位“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经查实是违规购买高档烟酒,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同志们,清正廉洁是GCD人的政治本色,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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