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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使用单位 |
| 使用时间 | 2021.3.28晚上 18:00-21:30 | |||||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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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使用场地 |
□工会二楼综合厅 □工会东厅 □东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二楼舞厅 □东校区教工活动中心三楼报告厅 □工会瑜伽室 □工会多媒体教室 | 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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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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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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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设备 | □舞台 □音响 □其他 | |||||||
申请单位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名:日期: | 工会审批意见 | 签名:日期: | |||||
工会场地使用基本要求: 1、 遵守“先预约登记后使用”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2、 爱护各项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废弃物,不允许在租用场地内的墙壁、门窗及地上等粘贴广告及物品; 3、 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文明使用,如不能自觉按规定使用,工会将不再提供场地; 4、 使用场地均应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交纳场地使用费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