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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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做好局内民主党派财政干部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关心和培养,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调整。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五、考核要求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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