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以作风之笔绘司法新篇,谱干群同心共富华章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我们筑牢政治忠诚、改进司法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契机。今天,我们以“作风建设”为主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理论、实践、现实、部署四个维度,探讨如何以优良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溯源理论根基,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筑牢司法为民思想之基

(一)唯物史观揭示司法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这一科学论断为人民法院工作奠定了根本立场——司法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本质上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案件受理到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应体现人民意志、回应人民关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唯物史观贯穿于司法实践全过程,不断强化司法的人民性,确保司法权不偏离正确方向。

(二)无产阶级政党性质决定司法价值取向。《GCD宣言》明确指出,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中国GCD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必须坚守“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取向。在审判工作中,要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无论是审理民事纠纷、刑事犯罪还是行政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让司法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的坚强盾牌,切实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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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决策部署,以担当作为推动司法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信仰坚定是作风优良的根基。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司法作风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践行群众路线,厚植为民情怀。人民群众是司法工作的力量源泉和价值评判者。我们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等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公开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便利,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聚焦突出问题,深化作风整治。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聚焦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办案中的虚假诉讼、拖延执行等问题,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落实廉洁司法各项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持续用力、精准施策,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牢记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不断提升XX法院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