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今天我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政意识形态工作”为题,与大家共同进行一次专题党课交流。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作为民政部门的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生命线。今天,我主要围绕“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三个维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大家作深入交流。
一、登高望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准民政工作“定盘星”
“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总书记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地位。我们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每一项政策、每一次救助、每一项服务,都传递着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诠释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本质上讲,民政工作就是政治工作,民政阵地就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倘若我们在意识形态上出现偏差,不仅会动摇民政事业发展的根基,更会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思想之舵。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不动摇。我们要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二是严守政治纪律不松懈。民政工作涉及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容易成为利益输送和“围猎”的对象。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复杂局面中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确保民政领域始终风清气正。三是强化政治担当不退缩。面对困难群众的期盼,面对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将党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心坎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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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好用好阵地,掌握话语主动。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守住阵地才能守住人心。一是管好内部宣传阵地。要加强局机关门户网站、AAA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宣传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符合党的政策、体现党的意志。二是拓展网络宣传阵地。要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主动融入全媒体传播体系,运用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政政策、讲好民政故事、展示民政形象,提升正面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净化社会领域阵地。要协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平台的网络行为监管,坚决清理删除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三)提升处置能力,化解舆情危机。舆情处置能力是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回应机制,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发声,抢占舆论制高点。二是讲究处置策略。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以诚恳的态度、详实的数据、专业的解答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简单粗暴、遮遮掩掩。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对恶意炒作、造谣传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做好善后工作。舆情平息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短板,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改进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变“危机”为“转机”。
(四)建强骨干队伍,提升实战能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选优配强工作力量。要把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充实到意识形态工作岗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抓好。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要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实战演练,提升民政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舆情应对能力、网络运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三是注重人文关怀。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关心关爱奋战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线的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激发他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树立鲜明的实干导向。三是完善日常管理机制。要将意识形态要求融入民政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制定政策、审批项目、组织活动时,都要同步考虑意识形态风险,同步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同志们,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新时代的民政人,我们既要做保障民生的“实干家”,也要做意识形态的“明白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民政事业发展的思想根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民政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